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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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以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就业服务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