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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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具有本市户籍、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一年且按规定至少为一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一次性8000元的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