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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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实施“展翅吉林”赋能行动。一.强化职业培训。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对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职业技能培训和“马兰花”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全覆盖。二.强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就业服务

  一、实施“乐业吉林”援助行动。1.强化就业岗位供给。2.落实就业生活补贴政策。3.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二、实施“筑梦吉林”引航行动。4.加强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建设。 5.加大就业见习补贴力度。6.扩大科研助理规模。7.鼓励升学深造。8.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三、实施“创响吉林”扶持行动。9.提高创业补贴标准。10.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1.落实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12.落实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13.加大创业服务力度。四、实施“筑巢吉林”安居行动14.落实“求职一张床”供给。15.强化“就业一间房”扶持。16.实施“成家一套房”保障。五、实施“活力吉林”援企行动。17.延续实施稳岗返还和阶段性降费政策。18.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经营主体成本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六、19.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七、实施“才聚吉林”引智行动20.组织点对点域外引才。21.组织本硕博吉林行。八、实施“魅力吉林”宣传行动22.举办“创业奋斗、‘就’在吉林”宣传推介活动。23.举办最美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选树活动。九、实施“就在吉林”保障行动。24.加强组织领导。25.提高服务效能。26.强化权益保障。

困难帮扶

  一、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二、实施“起航吉林”帮扶行动。1.强化精准对接。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百日千万招聘行动”“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民营企业服务月”“464行业攻坚”“千校万岗”“百城千校万企”“巾帼奋斗在吉林”等专项招聘活动。高频组织线上招、线下招、巡回招、校园招,全年举办招聘活动3000场左右。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等,时时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全天候“指尖服务”。2.强化“一对一”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建立实名制台账,全面提供“1311×N”服务,实现联系率、服务率100%。开展“雨露计划+”“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