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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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就业

1.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小微企业,可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其中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达到15%的(职工100人以上的降低到8%),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对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青年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标准扣减相关税费。

就业见习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见习期间,各级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额度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相应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企业对见习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绩效奖励,对吸纳见习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按规定给予补贴。